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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 2025年01月15日 星期三
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日前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《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》。方案决定,积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从试点逐步转向面上推进。在第一批试点省份、输出医院基础上,继续按重点病种选医院、按需求选地区,坚持院地合作、省部共建,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。2022年力争覆盖所有省份。
据悉,2021年,在第一批8个试点省份基础上,新增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等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,基本覆盖病患输出大省和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省份。2022年,将进一步扩大建设范围。此外,还将扩大重点病种覆盖范围。方案提出,围绕死亡率高、疾病负担重、转外就医集中、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,重点建设肿瘤、神经、心血管、儿科、传染病等多个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