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8日,福建省通报《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》相关情况。会上获悉,2024年,福建省将通过十大举措建设先行区,并颁布实施一系列“惠企利民”政策措施,不断深化林改,破除瓶颈制约,促进林业绿色发展、林农增收致富和林区繁荣稳定。
近日,福建省政府制定印发《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加快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林改先行区步伐,大力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建设全国林改先行区的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,具体提出建设先行区的十大举措:
一是在推进“三权分置”上先行。重点在林地延包、林地流转等方面先行。
二是在优化林权管理上先行。
三是在推进规模化股份制经营上先行。重点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、鼓励探索林票和股份合作经营等方面先行。
四是在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上先行。重点在优化公益林布局、开展非重点区域天然林抚育和复合生态修复、实施全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、探索林业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先行。
五是在创新采伐制度上先行。重点在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、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、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、探索按面积批准采伐人工商品林等方面先行。
六是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先行。重点在扶持培育绿色富民产业、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、加强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大林业机械补贴力度等方面先行。
七是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。重点在健全公益林补偿、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制度等方面先行。
八是在拓展林业碳汇上先行。重点在健全监测体系,引导参与碳中和,稳步推进开发与交易等方面先行。
九是在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上先行。重点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林业信贷支持、财政加大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保障等方面先行。
十是在推进提升管理服务上先行。重点在健全林长制、强化行政审批服务、加快智慧林业建设等方面先行。
此外,《实施方案》还针对福建省深化林改工作实际,针对放款采伐限制、支持规模经营、推动科学经营、扶持绿色发展、提升服务水平五个方面,提出了一系列“惠企利民”政策措施。
据介绍,下一步,福建省将选择16个县(市、区)开展“多方得益、多式联营、多重服务”的“三多”改革试点,努力推动全省林改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,进一步构建权属清晰、责权利统一、保护严格、流转有序、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,更好发挥福建省在全国林改中“探路子、出经验、做示范”的作用,为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,更好实现生态美、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(王元锴)